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
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
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
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
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******
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
“十四五”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
本报讯(记者蒋亦丰)为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,提升中高职师资合作紧密程度,日前,浙江启动建设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,“十四五”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。
团队教师由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组成,涵盖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、实习实训课的专任校内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。骨干成员一般20至30人且相对稳定。团队中“双师型”教师占比80%以上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%以上;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经历的骨干成员不少于5名。
团队将打通使用中高职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平台、师资、设备及场地资源,开展长学制贯通培养的教学标准体系研制,具体包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教学标准、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等。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发教材,加强专业精品教学资源库建设,促进课程设置、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接。团队教师要运用“行动导向”教学、项目式教学、情景式教学等新教法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,有效开展学情分析、过程监测、学业评价、学习资源开发等。
同时,团队要参与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,积极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,重点为山区26县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。